2024-02-06 16:50:28|已浏览:169次
人生中的重要战略选择:出国深造,不仅为个人发展开拓了新路,也代表着人生中重要的转折点。随着国家经济迅猛发展,对海归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留学生的发展空间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许多留学生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升,具备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为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和扶持。
那么,在宁波这座城市,留学生归国后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福利呢?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
PART.01
落户
留学生在宁波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配偶、子女或父母所有),即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进行户口登记。如无合法稳定住所,可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此外,其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父母可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若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迁至“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
PART.02
就业补贴
自2018年10月11日起,新来到宁波就业、并且毕业于世界100强大学本科及以上海外留学人才,在宁波缴纳社保六个月以上,可以享受一次性五万元的就业补贴。
注:世界100强院校名单可以参考QS、THE或ARWU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
注:新来宁波就业指的是在引进前没有在宁波的就业创业记录及社保缴纳记录。
PART.03
安居补贴
在2018年10月11日之后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来宁波就业,并且在毕业之日起的18个月内在宁波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未在宁波购买住房,且就业单位为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享受生活安居补贴。
本科生将获得一次性1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硕士研究生则可以获得一次性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
注:应届生的认定以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准;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为准。
PART.04
租房补贴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在宁波依法缴纳社保一定期限且无房的,累计缴纳社保满10个月、20个月、30个月后可以进行租房补贴申报。每人每年可发放1万元的租房补贴,最长发放期限为3年。
PART.05
购房补贴
毕业十年内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在宁波就业并累计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可享受购房总额2%(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八万元。
PART.06
买车减税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市场指导价格的10%学成后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需在入境之日起1年内提出购买国产免税车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