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13:41:12|已浏览:253次
随着宁波市高新技术行业发展越来越好,对相关人才的重视程度也在逐年变高,推出了一系列面对海外人才的补贴政策。如下,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宁波市海外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具有发明专利或属团队研发、具有特殊专长的重要创新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申请人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其中新引进人才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申报的,申报单位应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
二、申请材料
《宁波市海外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海外取得的学位证书及中文翻译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报单位出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连续缴纳半年以上,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审核通过后,由受理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时间与期限
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生活补贴应在引进人才到宁波市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申请,一般自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有效。
五、补贴标准与发放方式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方式为按月发放,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补贴开始发放时间自引进之日起第4个月起计算。
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地方配套政策。
对于新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如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后申报生活补贴的,申报单位应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时间可自引进之日起计算。对于自主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半年以上完税证明。
对于在海外取得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站经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凭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进站函件和进站证明材料申请生活补贴。对于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应同时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雄镇英才创业园作为浙江省首批小微企业园,为海内外人才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建立起了涵盖创业孵化、转化加速、产业规模化的创业全过程孵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