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 12:02:30|已浏览:93次
戈登音乐教学法是由美国音乐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戈登创立的。他强调人有五种基本能力――听(listening),说(speaking),想(thinking),读(reading),写(writing),且这些能力是相辅相成的。他认为学习音乐应该是“先听后看”,“ 听”在戈登教学法中是非常受重视的。他认为,儿童学习音乐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儿童学习看谱前应该先听各种音型和节奏型,建立音乐语言经验,培养理解性的听觉能力。
戈登觉得必须要理解孩子如何学(how),教师才能正确且有效地配合孩子的发展去了解为什么这么教(why)以及教什么(What),就跟我们中国的“因材施教”是一个道理。
课堂中使用的音乐和乐器:“听想”(audition)一词是由戈登自己发明的,意思是在无声中想像并了解音乐的声音,就像我们可以在大脑里思考语言,组织语言一样。他认为在人类的学习发展中,基本都是感官先接受,然后辨别,推论,概念化,进而创造,记忆。
举个“听想”的例子――我们可以在脑海里想象“我爱祖国”这首歌,思考它的拍子,节奏,和声,调性,进而吸收学习音乐知识。戈登认为“听想”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教师应该指导学生从“听想”开始建立个人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
特点:
1. 逻辑性强的学习顺序
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是建立在他的研究基础上的。他的音乐学习理论包含了三类学习顺序:
学习顺序 :音乐技巧学习--音高内容学习--节奏内容学习
A.其中“音乐技巧学习顺序(skill learning sequence)”包含两个类别:分辨学习和推理学习
分辨学习(discrimiation learning):
分辨学习是属于背或记忆的学习,包括听与唱(Aural/Oral),唱念名称(Verbal Association),部分综合(Partial Synthesis),符号关联(Symbolic Association),综合分析(composite synthesis)。
举个例子来说:在听与唱的环节中,老师先唱一遍音乐,用“bumbum”,然后学生进行重复练习直到完全能够准确唱出曲调后,再进入唱念名称的环节。在这个环节,学生将学习用唱名(solfege)唱出曲调,并且学习什么是主音(tonic),什么是属音(dominant)。接着就可以进入第三环节部分综合,在这个环节中学生需要能够分辨出主音和属音。
推理学习(inference learning):
包括了归纳,然后借着在分辨学习中获取的知识进行创造,即兴。这一类的学习属于衍生性学习。
B.什么是音高内容学习顺序和节奏内容学习顺序呢?
音高学习顺序(Tonal Content Learning Sequences)和节奏学习顺序(Rhythm Content Learning Sequences)包括了很多唱名的练习(例如:Do Re Mi)和节奏名称练习(例如:各种不同拍号的节奏类型)。
戈登认为有规划的学习顺序是能够促进孩子学习音乐的,也能够帮助教师构建音乐教学内容。
2. 戈登音乐教学结构――整体,部分,整体(whole,part,whole)
在戈登的音乐教学理论中, 教师要向学生介绍一个知识主题的整体概况,学生主要是领会和体验音乐。第二阶段,即部分阶段。教师要向学生教授每个部分的具体学习。然后再次回到整体阶段,学生就会对整个知识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优势 劣势:
1. 优势
戈登的音乐教学法在美国的中小学音乐教室中比较流行,以及一些小班乐器课,早教课中都在使用戈登的教学方法。在我的一次采访中,很多美国的音乐老师都表示戈登教学法是他们认为现在市面上最全面的音乐教学法。
一方面,这种理论是建立在戈登多年来的研究上,这是一套有科学依据,逻辑性较强的教学法。有研究表明,戈登提出的这一套方法让学生学习音乐的成功率提高了。
2. 劣势
然而很多美国音乐教师也反映,这一套教学法对教师的依赖程度太高了,对教师的能力要求也比较苛刻。在戈登的教学法中所设计的教学活动是具有一定的序列性的(倾听,演奏,读谱,写谱,创作,即兴)。教师要为每节课的学习活动排序,也要根据学生的能力进行调整教学。因为戈登教学法不提倡教师使用钢琴或其他乐器,所以教师必须具有很好的音准和导唱能力。在长期教学中,教师要对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以及发展能力有一个非常精准的评判。
如果是一个略知方法的音乐教师,很有可能在使用此方法的时候,没办法正确引导学生或者错误引导学生,导致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建议:
在面对早教音乐课的时候,我们可以吸取戈登的音乐理论,以“听想”为主。并且每一节课都由不同的教学活动组成(倾听,演奏,创作,即兴),这样可以让小年龄段的孩子长时间注意力集中在音乐课,同时也能吸收并学习音乐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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